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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


出國喜歡帶伴手禮回台灣的民眾可要當心了,
以前規定生鮮蔬果不能帶進台灣,現在規定更嚴格了,
從10月1日起,就連泡麵、肉乾、蛋捲都不能帶回國,
一旦被查獲,不僅當場銷毀,還要重罰3000元。


想挾帶青菜水果過關,門都沒有!先通過咱們查緝犬小黃的鼻子再說,
老伯很無辜,從家鄉山東帶回來的伴手禮,全部被沒收,
看看海關櫃檯上,從牛肉乾到整箱的水蜜桃,
各式違禁品全都有,通通都不能帶。

不只這些不合格,10月1日起,防檢局還要擴大檢疫項目,
包括真空包裝的肉類食品,到鵝肝醬、鮑魚等生食,
甚至連泡麵都不能帶,違者至少將開罰3000元。
而且別想考驗海關的小黃,因為...看吧!
連吃剩的蘋果也能被搜出來,出國玩的民眾別心存僥倖,
否則到時眼睜睜看著花錢買來的伴手禮,
全被海關丟進垃圾桶,別怪海關大人無情囉!


太機車啦! 這政府是在衝三小啦?
連個三聚氰胺都驗不出來搞的一團亂
現在連泡麵都不准帶回來! 更更
今年曾經從日本帶了一碗北斗神拳泡麵回國
看來以後不能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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